关于加强全校教职工文明礼仪规范的通知
日期:2020-09-16 00:00:00  发布人:admin 

教职工

礼仪是现代社会人际交往的文明要求。教师是传道授业解惑的育人使者,承载着引领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责任。在新的历史时期,教师如何以良好的形象和规范的礼仪去感染、引导学生,如何在和谐文明校园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校工会为完善和规范广大教职工的文明礼仪行为,特要求如下:

一、着装礼仪

1.全校教职工须着工装,佩戴校徽,工装衬衣下摆须扎进裤子或裙子,严禁穿露脐装、破洞牛仔裤等奇装异服;

2.上课中的体育教师、孕妇或严重受伤的教职工可不作统一要求,但穿戴打扮要自然大方,佩戴校徽;

3.各部门领导须在着装方面起带头作用,并监督本部门教职工按要求着装。

二、仪容礼仪

全体教职工要仪容自然;女教职工要妆容得体,不浓妆艳抹,不佩戴款式夸张的耳环、项链等饰物。

三、言行礼仪

全体教职工在校园中要举止文明、谈吐文雅,坐姿端庄,站姿挺拔,行姿稳健,充分体现高校教师的精神境界、文化品位和道德修养。

四、社交礼仪

在社会交往中,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约束自己,自律自重,维护教师良好形象。

以上文明礼仪规范学校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希望广大教职工严格遵守,为我校的和谐文明建设积极行动起来!

校工会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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