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财经学院工会委员会关于推荐申报我校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通知
日期:2020-05-25 00:00:00  发布人:admin 

各分工会:

为充分发挥劳模工匠人才辐射带动和集聚效应,推动人才团队建设和梯队培养,根据上级工会《关于推荐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通知》精神,校工会决定在我校开展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每个工作室由1名领衔人、3人以上成员组成。

(一)领衔人资格条件

政治坚定,热爱事业,品德高尚,乐于奉献;在申报的领域有过硬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有较高的组织、管理、指导和创新能力;热心人才培养工作。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省劳动模范和省五一奖章获得者,市劳动模范和市五一奖章获得者;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省政府突出贡献专家,业务精湛、技术突出且具有较强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的领衔人才;

3.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选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体育教练等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4.在本学科领域内公认度较高,对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事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专家人才。

(二)成员资格条件

1.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培养前途的青年人才;

2.具备良好的品德,能够服从工作室领衔人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三)工作室的资格条件

1.具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的设备设施、明确的技术公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的管理制度,运作规范有序。

2.已有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学习培训、交流协作等活动,年度有计划,活动有台账。

3.具有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能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能充分发挥师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带动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创新活动和职工素质提升。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

由所在基层分工会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并提供符合申报资格的相应佐证材料。

(二)审核

校工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三)评审

校工会组建评审组进行评审,确定工作室建议名单。

(四)公示

校工会对拟命名工作室进行公示。

  1. 命名

    工作室建议名单经校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发布命名决定。

    三、奖励措施

    对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挂牌,并颁发奖金。

  2. 相关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推荐工作,严格审核领衔人、成员和工作室的资格条件。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推荐申报过程作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的过程,引领推动本部门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3.请各分工会于6月20日前把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请和佐证材料上报校工会。

    附件:郑州财经学院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

    郑州财经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

    附件

    郑州财经学院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

    工作室名称

    所在单位

    单位类型

    所属行业

    推荐单位

    填报日期年月日

工作室名称


成员总数


所在单位


所属行业


工作室荣誉


创建日期


经费投入

(万元)

年度

金额(万元)

经费来源

2017



2018



2019



技术创新

课题成果

项

专利数量

实用新型

个

成果转化

项

发明/外观

个

获奖等级

国家级 个

省部级 个

地厅级 个

企业级 个

培养人才

签订师带徒协议(份)

各类培训(人次)

技术等级提升(人次)

2017

2018

2019

2017

2018

2019

高

级

工

技

师

高

级

技

师

其

他











工作室领衔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学历


政治面貌


专业/工种


技术等级


联系电话


部门职务


获奖年份及荣誉称号


工作室骨干成员情况(可附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技术等级

所在部门

主要分工





































创新工作室业绩简介

(800字以内)



基层工会意见

公 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校工会意见

公 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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