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省教育工会的工作安排,现在我院评选出女职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如下: 1、女职工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先进集体以班组、科室为评选单位,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班组和科室。 2、女职工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先进个人应是直接从事一线工作,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治坚定,思想进步,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一线女职工。 3、各分工会根据条件要求积极组织评选,评选结果12月13日以前报校工会。 郑州财经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