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1月2日至4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会议
日期:2022-11-02 17:09:04 发布人:校工会办公室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为此,1994年11月2日至4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会议,部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
会议提出,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企业的活力,建立企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必须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继续把企业改革推向前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要全面理解和落实“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搞好政企职责分开、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上。各项改革必须配套进行,综合治理。
会议确定了北京第一轻工业总公司等100个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
制定公司法、实行资产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推开。
如今,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管理体系、企业面貌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成效显著。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大幅提升,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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