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全面促进工匠人才技能素质、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充分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人才集聚、创新集智、技能传承和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教职工积极投身技能提升和技术创新实践,大力推进我校工匠人才和“师带徒”队伍建设,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根据《关于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22〕21号)精神,我校将开展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的申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1.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从各分工会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中择优推荐。
2.优秀工匠人才:从各分工会教职工中择优推荐,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
3.“师带徒”标兵:从全校的高级教授、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和科研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1-3组。
二、申报条件
(一)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条件
每个工作室由1名领衔人、3人以上成员组成。
1.领衔人资格条件
政治坚定,热爱事业,品德高尚,乐于奉献;在申报的领域有过硬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有较高的组织、管理、指导和创新能力;热心人才培养工作。同时,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省劳动模范和省五一奖章获得者,市劳动模范和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省政府突出贡献专家,业务精湛,技术突出,具有较强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的领衔人才。
(3)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选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2.成员资格条件
(1)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培养前途的青年人才。
(2)具备良好的品德,能够服从工作室领衔人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3.工作室的资格条件
(1)具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的设备设施、明确的技术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的管理制度,运作规范有序。单位对工作室成员在工作时间上给予积极支持。
(2)已有效运行3年以上,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学习培训、交流协作等活动,年度有计划,活动有台账。
(3)有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能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带动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创新活动和教职工素质提升。
(二)优秀工匠人才的条件
基本条件: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德才兼备、为人正派,爱岗敬业、成绩突出,社会公认,群众认可,在同行业内有较高威望;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教学工作领域,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省级教学名师),主讲课程获得省级前六名以上成绩,发表出版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自编、主编高质量特色教材,学生评价优秀。注重教学梯队建设。科学研究能力强,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2.在科研领域,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发明专利金奖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科技杰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省实用社会科学奖。在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解决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做出重要贡献。
3.在文化、艺术等领域成绩卓著,对繁荣和促进文化艺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专业水平处于省级以上领先的人才。
4.在体育领域成绩显著,个人获得国家、世界级比赛冠军,团队获得国家、世界级比赛前三名教练员。
5.其他符合条件的人选。
(三)“师带徒”标兵的条件
基本条件: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德才兼备、为人师表,业务娴熟、技术精湛、爱岗敬业、成绩突出;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年以上,业务技能熟练;
2.工作中与同岗教职工结成“师带徒”对子或被单位指定与教职工结成互帮对子,所帮对象在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
3.在工作中指导同岗组教职工取得专利或小改小革成果,或在研发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带头人。并有效促进生产经营、提高效率、效益的;
4.在工作中为人师表,处处起模范作用,有效促进教职工间形成互相学习、帮助、友爱、礼貌,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重要作用;
5.在工作中,师徒双双取得优异成绩,得到党政和单位教职工一致认可。没有违反纪律规定的记录。
三、申报程序
1.各分工会推荐。各分工会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于10月15日前,将候选对象审批表、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数量及有关要求见附件1)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cjgh@163.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校工会对各基层工会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3.专家评审及公示。组织专家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评审,提出候选对象建议名单,并通过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结果上报。公示无异议后,校工会将候选对象上报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四、奖励措施
1.对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挂牌,并给予一定工作室补助资金;
2.对选树为“优秀工匠人才”的对象和“师带徒”标兵的对象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3.优先推荐参加上一级荣誉评选;
4.纳入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管理序列,师带徒,传授技艺。
附件:1.PPT课件制作要求
2.郑州财经学院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审批表
3.郑州财经学院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汇总表
4.郑州财经学院优秀工匠人才审批表
5.郑州财经学院优秀工匠人才汇总表
6.郑州财经学院“师带徒”标兵审批表
7.郑州财经学院“师带徒”标兵汇总表
郑州财经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
PPT课件制作要求
一、主要内容
1.工作的场地、标识;
2.工作制度、台账;
3.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攻关、学术研究的相关凭证和场景;
4.开展培训、师带徒活动的相关凭证和场景;
5.开展集中学习、学术(技术)交流的场景;
6.宣传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的场景;
7.研究(创新)课题或研究(技术)成果及奖项的相关凭证;
8.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
9.发明专利证书或技术证书;
10.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有关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复印件;
11.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材料;
12.其他反映工作的图片及公示截图。
二、制作要求
1.第一张图片统一制作为“XXX创新工作室简介”、“XXX优秀工匠人才简介”、“XXX师带徒简介”;
2.制作内容可根据工作室的功能定位有所侧重;
3.幻灯片数量25—30幅,每幅都要有相关文字说明;
4.PPT课件时间6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