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旗》于1928年11月20日创刊于上海,是当时的中共中央机关报。《红旗》初期为周刊,自1929年6月19日出版的第24期起,改为三日刊,每逢星期三、六出版。1930年8月15日,《红旗》和《上海报》合并为《红旗日报》,仍为中共中央机关报。1931年2月14日改为中共中央和江苏省委机关报。同年3月9日,又改名《红旗周报》,仍为中共中央机关报。《红旗周报》于1934年3月1日停刊。
《红旗》为中共中央宣传部主编,设有社论、转载、国内消息、国际消息、一周评论、问题与回答、短斧头等栏目。主要刊登的内容有:共产国际议决案及给中共中央的信,中共中央的各种报告、宣言、决议案,各省委给中共中央的信,各地政治经济状况,工人生活状况及罢工斗争情况,各地开展斗争的情况,根据地群众生活情况,红军发展状况,以及国际共产运动情况等。李立三、恽代英、罗登贤、谢觉哉等人经常为《红旗》撰稿。
《红旗》创刊时重视报道政治事件,每周有一周大事评论,后来大量刊登中共中央文件,还经常分析全国的政治形势,宣传革命的总任务和全国革命运动的总策略。
《红旗》初创时为16开本,每期24页,约容纳一万六千多字。自第5期改为32开,每期30页,约容纳一万五千多字。1929年6月19日,从第24期起又改成8开的单张。
《红旗》采用秘密发行的形式,建立了秘密的发行机构,并委托上海报社、海光日报社、中国革命互济总会各分会、上海工联会各分会、各地赤色工会、共产党支部等革命团体协助发行。同时,《红旗》采取伪装封面形式,以迷惑军警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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