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
日期:2022-05-19 16:36:49  发布人:校工会办公室 

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是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广大解放区领导贫苦农民进行的大规模的土地制度改革运动。

到1946年冬,河北各解放区凡是环境许可的地方,土改运动都开展起来了。1947年2月,晋察冀中央局召开土改工作汇报会议,对《五四指示》贯彻实施以来的土改运动进行了认真总结,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找出了不足之处,提出了进行复查的任务。会后,冀中、冀晋、冀东、察哈尔等地开始了土改复查。1947年7月至9月,中国共产党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全国土地会议,这次会议由中央工作委员会书记刘少奇主持。会议总结了前一段土地改革的经验,制定和通过了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并于10月1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正式公布。其中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乡村农会接收地主的牲畜、农具、房屋、粮食及其他财产,并征收富农上述财产的多余部分”“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各人所有”。各大解放区还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了施行《中国土地法大纲》的补充条例,规定了土改的步骤、方法以及各项具体政策。至此,土地改革运动在解放区广大农村迅速掀起。

1947年12月,毛泽东发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1948年1月,任弼时发表《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纠正土改运动中的“左”的偏向。1948年4月1日,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讲话,提出土地改革的总路线是: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这样,中国共产党在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政策就更加完备,土地改革运动就更加健康地发展。

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满足了广大农民的土地要求,激发了底层群众的革命热情,使解放战争获得了政治、经济和军事力量的源泉,有力地保证了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解放战争时期,全国已有14500万农业人口的地区实行了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做到了“耕者有其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又在拥有31000万人口的新区进行土地改革。

核发: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