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各位代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将于2020年12月25、26日召开郑州财经学院三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提案是教职工通过教代会直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和途径,是广大教职工关心学校发展、促进学校建设的具体表现,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促进学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渠道。为了全面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和谐发展,请各位代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言献策,群策群力,为教职工办实事。现向全体代表集中征集提案,有关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范围 (一)凡属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内容,均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方案; 2.有关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财务、后勤、基建、校园文化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建议和方案; 3.有关教职工迫切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下列内容不列为提案: 1.不属于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 2.同宪法和国家现行法律、法令相抵触的问题; 3.纯属党、团内部事务的有关问题; 4.纯属日常工作中对某人或某部门的具体意见; 5.纯属个别人或个别单位的具体问题。 二、提案要求 1.严肃性: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反映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 2.代表性:反映较多部门和个人的意见和要求,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3.全局性:应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 4.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在学校职责、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5.规范性:提案必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提案包括标题、内容以及整改的建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每个提案人、附议人都必须亲自签名。 6.代表提出提案,应由1名正式代表提议,2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并有具体的建议和措施,否则不能列为提案;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也不能作为提案的附议人,但可以书面方式提出建议和意见,由大会秘书组转请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7.代表提出的提案,必须在12月9日前交校工会,分类、整理、审查汇总,超过截止日期的不列为本次教代会提案。 附件:郑州财经学院三届二次教代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 郑州财经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11月27日
郑州财经学院第三届二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 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 代表团类别:编号: 提案人 | | 单位 | | 联系电话 | | 附议人 | | | | | 提 案 内 容 及 整 改 建 议 | 案名 | | 案由 | | 具体内容: | 整改建议:
| 1.审核意见: (1)立案。 (2)作为意见、建议,转直接 答复提案人。 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2.落实部门: 经研究确定本提案由负责 落实,请于年月日前完成。 主管院领导:(签字) 年月日 | 3.落实情况及结果:
落实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4.落实结果意见反馈: □满意□理解□不满意 附言:
提案人:(签字) 年月日 |
对落 实情 况和 结果 意见 | 提案工作小组意见:
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 | | | | | | | | | |
注:1、一事一议,本表只能填写一个提案内容,附议人为正式代表至少两人。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送落实部门,一份留存学校工会。 3、填写完毕后务于2020年12月7日前送交到学校工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