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06-25 00:00:00  发布人:admin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育工会、电教馆,省直工会,各省属高等院校工会: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教学改革创新,促进教师职业发展,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工会研究决定,继续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是河南省劳动竞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工会组成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领导小组组长:毛  杰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杨会卿 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副组长:      吕  冰 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符明轩 省教育工会主任

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工会,符明轩为主任,姜楠、王学全为副主任。

2.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育工会、电教馆,各高等院校等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竞赛领导机构,组织办理本地和本单位竞赛活动的有关事宜。

3.省竞赛领导小组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教授、特级和高级教师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者的教学技能情况进行评审。

4.建立评审专家库。各省辖市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向省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含电教系统科目)每个学科推荐1名评委人选。推荐单位填写《教学竞赛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和《教学竞赛评审专家情况简表》(见附件2)报省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5.评委推荐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组织纪律观念强,能全程参加评审。竞赛领导小组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委,成立评审委员会。

6.评委遴选原则:一是权威性。重点从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或相关优势学科中遴选。二是公正性。遴选评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严谨规范,同行评价认可度较高。三是代表性。遴选中既要重点考虑多数参赛教师学科专业的构成,又要兼顾少数教师所涉及的学科专业。四是回避性。现场评审阶段评委从参赛选手来源地以外省辖市、高校遴选。

二、竞赛内容

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共设10个科目:高等院校(含地方高校,下同)文科、理科、工科;高级中学(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下同)语文教学、物理教学;初级中学生物教学、艺术教学(含音乐、美术);电教系统(信息技术创新教学)高中数学教学、初中历史教学、小学语文教学。

高等院校文科、理科、工科包含的具体学科门类如下:文科(含 01 哲学,02 经济学,03 法学,04 教育学,05 文学,06 历史学,12 管理学,13 艺术学);理科(含07理学);工科(含08 工学,09 农学,10 医学)。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育工会,省直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可根据自己的是实际情况,在全省竞赛科目基础上,增设其他科目,可按照有关程序自行组织竞赛表彰。

三、竞赛形式

教学竞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评审委员会评选出每个学科的一、二、三等奖。第二阶段,每个学科的前六名选手另行选题,进行现场教学竞赛,由评审委员会和竞赛领导小组综合评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第1名至第5名。

具体安排另行发文通知。

四、竞赛要求

1.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各高等院校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赛方案,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2.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以竞赛为契机,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中掀起练技能、强素质、比贡献、创一流的热潮。

3.参赛选手条件: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一线教师。高等院校校级领导干部不参加竞赛。各省辖市名额要向县区乡倾斜。

4.抓好赛前的培训和层层选拔,优中选优,要从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语言、教学效果等方面综合考察教师的教学技能情况。

5.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未经选拔程序而获奖者,一经发现,撤销荣誉称号,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技能竞赛的选手,各参赛单位按成绩排序,认真填写《教学技能竞赛选手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6)。推荐报送前,应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推荐。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电教系统所设科目,由省教育厅电教馆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竞赛细则。获奖者由省教学竞赛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表彰。

8.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阵地,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教学改革,促进全省教职工教学技能水平再上新台阶。    

9.在组织竞赛的过程中,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电教馆、教育工会应加强沟通,共同协商本地竞赛相关事项。

 五、表彰奖励

1.各学科分别设特等奖1名,由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颁发奖杯。符合条件的,由省教育工会按程序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

2. 一等奖获得者由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授予“河南省教学标兵”称号。现场评审产生出的一等奖前五名选手,同时由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颁发奖杯。各参赛单位可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参照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3.参加省级竞赛的选手,其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晋级、评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一)参赛选手报送的材料

1.《河南省教育系统2017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1份,A3纸双面打印(见附件5)。

2.所授课程教案电子版(word格式),命名格式:科目-姓名-单位-教案,如“高中语文-赵晓阳-漯河市第一高级中学-教案”。

3.2015年以来有关获奖成果或荣誉称号的证书扫描件,所有证书连续扫描,命名格式:科目-姓名-单位-证书。

4.同教案课堂教学视频,不得超过40分钟,命名格式:科目-姓名-单位-视频。

(二)报送材料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

1.《选手基本情况登记表》;

2.《教学竞赛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3.《教学竞赛评审委员会专家情况简表》。

三)报送要求

1.每个选手的所有材料(审批表、教案、荣誉、视频)放置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科目-地区/单位-姓名,如“高中物理-郑州-李向前”、“ 大学文科-河南大学-张潇潇”等。

2.各参赛单位将参赛选手的资料分学科创建文件夹,命名格式:学科-地区/单位,如“小学语文-鹤壁”、“ 大学理科-安阳师范学院”等。

3.以上所有材料通过移动硬盘(贴上单位标签,便于返还)报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5日。

4.《教学竞赛评审专家情况简表》、《选手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发至邮箱:vwf2gva@dingtalk.com 《河南省教育系统2017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教学竞赛评审专家推荐表》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与移动硬盘一起报送至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5. 凡申报材料缺项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接收、不得参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参赛选手做好备份。

(五)相关表格下载地址

河南省总工会网站—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最新通知

(六)河南省教育工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学全  0371-65901834

李超杰  0371-65904265

  址:郑州市金水路16号河南工会大厦1615房间

  :450003

附件:

  1.教学竞赛评审专家推荐表

  2.教学竞赛评审专家情况简表

3.河南省教育系统2017年度教学技能竞赛名额分配表(省辖市、省直管县)

4.河南省教育系统2017年度教学技能竞赛名额分配表(省管高校)

5.河南省教育系统2017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

6.河南省2017年度教学技能竞赛选手基本情况登记表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教育工会委员会

                    2017年5月25日

核发:admin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